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2025-07-11 19:14:00 实时讯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为保证人民陪审员换任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公开,特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36名,其中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7名,随机抽选29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截止至2025年7月13日止);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权利义务和任期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四、人民陪审员待遇

(一)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三)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五、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

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分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三种,以随机抽选方式为主。屏南县司法局会同屏南县人民法院、屏南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因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按照选任公告要求,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县司法局或属地司法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县司法局或属地司法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对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屏南县司法局会同屏南县人民法院、屏南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

六、确定拟任命人选

屏南县司法局会同屏南县人民法院从随机抽选且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部分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同时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屏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可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七、公示、任命、宣誓

(一)屏南县司法局会同屏南县人民法院、屏南县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后确定的拟任命人选,由屏南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屏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三)屏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应当公开举行就职宣誓。就职宣誓仪式由屏南县人民法院会同屏南县司法局组织。

八、报名事项

(一)“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

自2025年7月14日至8月13日止

(二)报名地点

屏南县综治中心四楼公共法律服务与促进法治股(屏南县古峰镇西环路95号)或各乡镇司法所(工作日8:30-11:30,15:30-17:30,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三)报名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可以直接到屏南县综治中心四楼公共法律服务与促进法治股或在屏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pingnan.gov.cn/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在本公告下方下载并采用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户籍需提供相关常住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2张。

(注:申请表或推荐表以及电子照片须注明姓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pnsfjck@126.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屏南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与促进法治股

林女士 0593-8965503

附件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个人申请表

附件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组织推荐表

屏南县司法局 屏南县人民法院 屏南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1日

编辑:陈玉霞

复审:郑陈丹

终审:苏小芳、苏延

来源:全景屏南